每天工作12小时不发加班费 HTC工程师不满

jopen 12年前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宏达电不发激励奖金,引发内部工程师不满,有人写匿名公开信给执行长周永明,认为公司要求 5 千多名工程师依“责任制”每天工作 12 小时,且不发加班费,使他们 1 年超时工作 1000 小时,极不合理。

  工程师主张,激励奖金等同是超时工作补偿金,是大家应得的,更有工程师开始串联,要求调整工作方式,“没领这么多钱,就不该做这么多事。”此外,亦有员工在网络发起团购竞争对手苹果、三星、SONY 手机的活动。

  不满推动责任制

  宏达电主管响应,去年激励奖金已在第 3 季发放,年终奖金也在今年 2 月 5 日入账。至于员工质疑应在农历年前发放却未发的第 2 阶段激励奖金,业界推测,应是公司考虑营运状况所做的决定,尽管宏达电年去每股赚 20 元,却较前年的 73 元大幅衰退,因此才未发放。

  惟该公司员工向《苹果》投诉的内情,并非如外界想象,公司一名工程师C君日前已匿名写信公开抗议周永明:“公司 2003 年推动责任制后,每个责任制工程师, 每年在公司至少多付出 1 千小时的工时,难道这些人被主感召了?这些人都是天生的义工楷模?当然不是!就只是因为员工分红。”他认为,资方美其名为激励奖金的东西,“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迟 2 年入账的超时工作补偿金罢了!”

  串联抗议调工时

  据悉,公司适用责任制的工程师逾 5 千名,目前已有内部工程师开始串联,希望调整工作方式。

  “劳委会”官员昨说,电子业并非法定适用责任制行业,雇主须付加班费给加班工作的劳工,且每天正常工时加上加班不能超过 12 小时,每 7 天至少须给 1 天休假,特休假若归因于雇主而未请完,则须折算工资。官员表示,只要劳工检举,都会交由劳检机构进行劳动检查,违法即开罚 2 万到 30 万元(新台币下同)。查阅台北市及桃园县劳动局过去公布违反“劳基法”业者名单,宏达电去年就曾因让劳工超时加班遭罚。

  宏达电称未违法

  宏达电主管则说,公司一向遵守“劳基法”,除周休二日与法定假日外,也鼓励员工善用年假,让工作与生活取得平衡,至于加班费,员工仍可提出申请,但须经部门主管核准。

来自: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