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互联网
最近几年,“互联网思维”忽然热门起来,似乎成了点石成金的本领,掌握“互联网思维”就变得神通广大,不会“互联网思维”的人则注定要被淘汰。 这让我非常惭愧,说起来我上网也有很多年的历史了,大学毕业后一直做与互联网相关的工作,虽然感觉到互联网的一些特点,却从来也不知道什么是“互联网思 维”。不过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不懂互联网思维,并不妨碍我使用和观察互联网,也不妨碍我谈谈自己对互联网的理解。在我看来,互联网其实没有 太多神奇之处,它最大的价值,或者说最有效的玩法,无非是加速信息的有效流动。结合历史来看,这个特点体现的非常明显。
在正式开始谈“互联网”之前,我们不应忽略一个重要的准备阶段,即“信息化”(或者叫“电子化”、“数字化”。实际上,本文所说的“信息”基本 都是“数字化的电子信息”)。也就是信息从物理载体抽离出来,成为“纯粹”的信息。书籍和报刊的电子化就是这个阶段的重要体现。我深深记得,《读者》杂志 创刊 20 年之际,发行了一套 3 张光盘,记录了《读者》的所有内容。之前很多人购买《读者》,其中的很大部分花销都用于纸张、印刷、装订、发行等等环节,与他真正关心的内容无关。信息化 之后,读者只需要为自己真正关心的信息花钱(光盘的物料成本很低,可以不计),获得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而且信息化的文档还可以方便地检索、复制,所以利 用信息的效率也大大提高了。除了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内容也纷纷加入这一进程,都成为了数字化的电子信息。
多种多样的内容“统一”转化为数字化信息之后,大众熟知的“互联网”就登场了,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把之前散落在各处的数字信息连接起来,让信息可 以自由流动。我当时最深的感受是,我不再需要购买光盘来获得共享软件,而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了,我交朋友也不再受到生活的地理限制,而可以接触到五湖四海的 “高人”。因为有了互联网,以往“遥远”的信息变得不再遥远,而是唾手可得。面对汹涌而来的丰富信息,门户网站应运而生了,它们负责把各处的信息收集起 来,简单归类,展示给大家。这种信息分类的方法类似传统的图书馆管理,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毕竟比较粗略和僵硬,所以必然会被更好的 方式取代。
所以,Google 出现了。每当我想起 Google 都会无比赞叹。因为它彻底重构了我对于“信息结构”的认识。在 Google 出现之前,我脑海里的信息结构是有着严格的分类和层级的(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这样),为了找到某样信息,必须严格记住其分类信息(如今不少书的封底印着的 “上架建议”,就是分类信息),但这种信息很多时侯是我不必关心的。就好像某本书在我的记忆里,最深刻的印象是几个句子,或者某个主人公,我记不住这本书 的类别、作者的年代等等信息。在找这本书的时侯,我希望用这几个句子、这个主人公的名字来找到它。可是在 Google 出现以前,虽然这本书的信息存在于互联网上,我也找不到。Google 所做的并不是提供“更科学更高效”的分类法,而是重构了互联网上的信息组织结构,让大家可以超越繁杂分类的藩篱,直达自己最关心的信息,这大大加速了信息 的有效流动。
Google 加速信息有效流动的另一个例子,来自于 Google 的广告。很多人一直不明白 Google 怎么能免费,做生意是不应该免费的,所以市场上出现了《免费》这样的书籍来讲解。其实在我看来答案很简单。一方面,Google 通过浏览和点击,把普通用户的注意力信息化了,“被人注意”的信息不再是无法衡量的,而有了切实的指标(这也是上文一定要提到“信息化”这个准备阶段的原 因)。另一方面,Google 通过先进的算法,做了一笔环节众多的“大生意”——广告行业有句话说“广告有一半的钱是浪费的,但你不知道哪一半是浪费的”,那是因为用户、广告公司、广 告主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联系。但是 Google 的情况不一样,它成为了可信的中介平台,广告主向它付费,精确地购买用户的注意力。所以普通用户其实不是在“免费”使用 Google,而是被 Google 开发了“注意力”的信息资源,以“出卖”注意力为代价使用 Google。
在我看来,Google 这种“免费”玩法的本质仍然是依据机器和算法对信息流的重新组织。目前机器和算法所能掌握的生意,其环节之多之复杂,已经超越了大多数人类的感知范畴,所 以出现了大量所谓“免费”的产品和服务,其实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人可以分清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差别,却不一定能分清“初一得三,十五得四”和“初 一得四,十五得三”的差别,所以满心欢喜地做了“初一得四”的选择,机器会记得到“十五得三”,人到了十五那天,却什么也记不得了。
从 Google 往后,随着接入互联网的设备的增长,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的信息进入到互联网上,除去大家熟悉的餐饮、旅游、购物等等信息,还有最新的位置、海拔、心率、 脉搏、体温等等信息,对此类信息的利用也越来越充分。这类情形大家都比较熟悉,就不多说了。但是我也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信息的有效流动加快到一 定程度,我们的生活会发生奇妙的变化。
最近兴起的一种生活方式叫“使用,但不占有”,而且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赞同。它的典型体现,类似易到用车的使用:你可以不拥有汽车,需要用车之 前,在这款软件上预约,就会有司机(车主)来为你服务。这种形式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但其实很多人买车,在乎的并不是他真正“拥有”这辆车的所有权,是为 了保证“需要用车时有车可用”的服务权。在信息流通不畅的时代,汽车的所有权和服务权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很多人不得不买一辆车,并为此支付停车、保险、年 审等等费用。当信息可以有效高速流动的时候,所有权和服务权就能够彻底分离开来,同时不影响各人的正常使用。
这种“使用,但不占有”的方式让我想到,我们很多时候需要的并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无形的信息。对书籍报刊,我们需要的是用来阅读的内容,对影 音资料,我们需要的是视听的享受,甚至对汽车,我们需要的也无非是“乘坐”的服务而已。如果信息有效流动的速度足够快,我们完全可以突破很多物理条件的限 制,直接抵达核心的需要,甚至可以衍生出许多新鲜的应用形态。
我所在的电商行业,就是这样的例子。之前我一直认为,相对传统商业,电商玩法是用相对较低的物流和仓储成本,来博弈高昂的店租和人工,获得优 势。但真正进入这个行业才发现,电商更大的优势在于信息的高速流动:在生产信息的收集、客户意见的反馈、对手动向的把握等等方面,电商都远远胜过传统商 业,如果能及时有效地针对这些信息做出调整,电商完全可以在对阵传统商业时完全可以取得“洋枪洋炮对大刀长矛”的效果(前提是基本功不是太差)。因为消费 者既需要购买实物产品,也需要获得消费的体验,生产者既需要确定物料和工序,也需要了解客户的喜好。这些体验和喜好,说白了,无非都是信息及信息作用的结 果。在这个战场上,依托于互联网的电商行业天生具有巨大的优势。
加速信息的有效流动,按照我的理解,这就是互联网最伟大而神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