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架构的讨论:烦人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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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大叔和Simon Brown关于描述系统架构时基础架构(infrastructure)所起的作用展开了讨论。

  在之前标题为 《尖叫的架构(Screaming Architecture)》的文章中,Robert Martin(也就是Bob大叔)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软件产品的架构应该让所有人都很容易了解产品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且系统的架构应该反应系统的用例而不是它使用的框架:

架构不是(或者说不应该是)关于框架的内容。架构不应该由框架支持。框架是我们要使用的工具,而不是要符合的架构。如果你的架构基于框架,那么它就无法基于你的用例。

  此外,好的架构应该让我们可以推迟那些不确定的,与框架、数据库、web服务器等等相关的决定,Bob大叔如是说:

好的架构让我们直到项目的后期才需要决定使用Rails,或是Spring,或是Hibernate,或是Tomcat,或是MySql等等。好的架构也让我们能够轻松地改变这些决定。好的架构强调的是用例,并把它与周边的关注点解耦。

  Bob大叔还谈到了互联网,想知道那是否也应该被认为是边缘关注点,并做出结论,网络也是一种“交付机制”:

网络是一种交付机制,你的应用程序架构应该这么来对待它。你的应用程序是否通过网络交付是一种细节问题,系统结构不应该取决于此。实际上,你的应用程序是否通过网络交付是你应该推迟考虑的事情。你的系统架构应该尽可能地与如何交付无关。你应该可以把它作为控制台应用程序、web应用程序、富客户端应用程序、甚至是web服务应用程序来交付,而不需要让基本的架构过度复杂或者对其做出变更。

  Bob大叔文章的结论是:你的架构应该告诉读者与系统相关的内容,而不是你在系统中所使用的框架。

  Simon Brown是一位软件架构师,他对Bob大叔关于“交付机制”的观点发表了评论,称之为“烦人的细节”。 他同意Bob大叔所说的系统架构不应该是它所使用的框架,但是他还说到,他希望“看到软件架构能够落地,那就需要包括所选择的实现技术。” 关于推迟决定采用何种基础架构,Brown说到:“如果我们需要做出某些关键的技术决定,那么肯定就需要完成,是吧?”,然后他问道:“如果我没有,或者 不能推迟做出决定,那就一定意味着我拥有很差的架构吗? 我们难道不应该把推迟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决定,而不是一种规则吗?”

  Bob大叔在从架构角度考虑的时候只关注系统的核心领域知识,而Brown的方法则与之不同,他认为“交付机制”当前是很大的一块工作,应该整合到总体架构之中,如下图所示:

关于架构的讨论:烦人的细节

  Brown的结论是:

对我来说,架构不仅仅是包含在“应用程序”中的内容。结构很重要,但是还有很多重要的内容,像非功能性需求、实际的交付机制(技术、框架、工具、 API等等)、基础架构服务(例如:记录日志、异常处理、配置等等)、集成服务(内部和外部的)、满足所有环境的限制(例如:运维和支持)等等。对我来 说,所有这一切都与架构相关。

  讨论并没有就此结束。Bob大叔在另一篇博文《整洁的架构(Clean Architecture)》 中对Brown的观点作出响应,他说,不管用户界面和数据库部分有多大,系统的架构都不应该面向这些“较大的元素”,并且“其他部分应该与之解耦”。他继 续解释说,将核心领域知识与交付机制解耦非常重要,并说他不会特意地延迟和停止作出与框架相关的决定,但是架构师应该总是可以保持这两部分清晰地分离,即 便这两项工作同时进行:

我曾经做出的更尖锐的关于架构的评论是,好的架构让你可以延迟做出一些重要的决定,像用户界面、框架、数据库等等。但有些人指出,客户不希望延迟用 户界面方面的工作。DBA也不希望延迟数据库方面的工作。在每次迭代完成的时候,他们都希望看到整个系统可以正常工作,包括用户界面、数据库和框架。他们 不希望一次迭代只处理业务规则问题。事实上,好的敏捷实践特别要求对整体架构做“长而薄”的切分。

当然,我完全同意这一点。然而,“长而薄”的内容不需要同时进行。好的架构让你可以延迟做出重要的决定,它并不会强迫你延迟这些工作。然而,如果你 可以延迟,那么就意味着你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如,你可以在前面的几个sprint中创建临时的简单用户界面,然后再用更完备的用户界面来替换。

  Bob大叔做出结论说:“先处理这些烦人的小细节也没什么问题,只要你能够将业务规则与它们解耦。”

  Brown在对《整洁的架构》一文的回复中做出响应:他同意Bob大叔关于解耦的观点,但是在处理基础架构方面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交付机制并非是可以延迟到‘世界末日’的烦人细节”,尽管Bob大叔坚持该工作是细节问题。Brown的结论是:

  1. 将应用程序的代码和技术解耦很不错,而且是我们应该尽力做到的。这样得到的代码更易于做单元测试、易于替代、易于维护、易于修改等等。
  2. 软件架构是与全局相关的,而应用程序的代码只是全局中的一部分。
  3. 如果你仍然把“交付机制”这样的重要决定推迟,并且不考虑如何解决重要的非功能性需求和约束,那么就不得不面临软件项目失败的风险。

  在讨论中,Bob大叔和Bronw并不真的是处于对立的双方。他们都支持要清晰地分离核心领域知识与支持框架,但是前者更关注于领域知识,而后者认为还需要考虑并重视基础架构。你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英文原文:Debate: The Annoying Detail(翻译/侯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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