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多使用servlet做一些业务逻辑,做到后端的MVC。那时候,带了一个学校的创新团队,做一些项目,但是基本上是一个人前端后一起搞,现在想想,真 是【杂乱无章】,后端MVC还好,倒是前端,基本上只能做一些
)授权机制在前后端分离中的应用与实践,包括以下三部分: JWT原理介绍 JWT的安全性 React.js+Flux架构下的实践( React-jwt example ) 0 关于前后端分离 前后端分离是一
最近几个月,与三位后台开发人员有过接口对接,每一次风格都不同,网上找到的也大多是关于RESTFUL风格的讨论,自己以及其他同事对RESTFUL的理解都不够到位,所以大多数工作中碰到的情况都不是RESTFUL风格,一般都是通过JSON自定义的格式。
较方便。本文作者麦舒设计了一个前端与后端分离的架构,原文分享如下: 看了《系统架构:Web应用架构的新趋势—前端和后端分离的一点想法》 这篇文章,对前端与后端的分离非常认同,这样做对于系统的维护是
始告别单干模式,为了提升开发效率,前后端分离的需求越来越被重视,前端负责展现/交互逻辑,后端负责业务/数据接口,基本上也成为了我们日常项目分工中的标配,但是前后端分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工程概念,每个团队
中有 一个问题 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如果要开发一个大型的 web 应用程序,你会选择什么编程语言来进行后端开发,要考虑到开发时间、成本和可维护性。 以下是部分回复: 1. Java hendzen
如通过条形码扫描器。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在API后端添加额外的功能,实现对移动设备的支持, Sam Newman 在他的博客文章中如此解释,并描述了 API后端模式 ,用于处理不同类型用户体验设备之间的不匹配。
公司没有配备专用的前端怎么办呢? 作为老板眼中的“程序猿” 前端都不会是非常无能的表现,那作为后端人员需要不需要懂前端呢?为了提升价值还是需要懂点的,不然一点问题就找前端,那是不是让别人疯了……
框架回顾,主要介绍 JavaScript 的后端框架情况。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Express 作为用 JavaScript 编写的后端服务的主流解决方案,占据了后端框架使用率的绝大部分,其次的四个最大框架对比于
科普文一则,说说我对Node.js的一些认识,以及我作为前端工程师为什么会向后端工程师推荐Node.js。 “Node.js 是服务器端的 JavaScript 运行环境,它具有无阻塞(non-b
免责声明:我是一个工程师,拥有10年以上的 WEB 后端开发经验,大部分职业生涯都在编写 Python代码。所以本文大部分文字描述可能跟软件开发的其他领域无关,同样的,也跟使用 JVM 或 CLR 的
莞香广科微信公众号后端,为在校学生提供一系列信息查询与便民服务。微信号GXGKCAT 预览 : 主要功能 : 期末成绩查询 手动查询 微信分享成绩单 快递查询 单号查询 扫码查询 包裹动态,自动提醒
Linux 系统,这在以前或许是很难想象的。还是根据 Neowin 的消息,微软目前也在考虑开源 Bing 后端系统的技术。 微软 Bing 离第一位的 Google 搜索的份额还有很长的差距,微软长期的投入也是为其他产品线服务,比如大家熟悉的
没有全部看完,看一部分觉得值得推荐就放上来了,但在碎片化的阅读下难免错评,不定期更新修正。 书架主要针对Java后端开发。 更偏爱那些能用简短流畅的话,把少壮不努力的程序员所需的基础补回来的薄书,而有些教课书可
pt的都是前端工程师,这是一个尴尬的问题。对后端工程师而言,Nodejs需要不同的技术栈,而且大概没有公司希望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后端经验的前端工程师去接手后端项目的开发的。Nodejs是一个年轻的语言,
Browser List of web browsers Web browser engine 原文: 后端程序员的 JavaScript 之旅 - JavaScript 的版本与标准
没有一些处理技巧么?所谓后台的技巧,应该要包括上传得快一点,上传的文件大一点!那么,本文就来说说,后端处理都有些什么技巧吧! 业务场景一、我们只会选择一个单个的文件上传,而且不需要做一些即时的验证
“前后端分离”显然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表面上看是一场架构模式的变革,但实质上是为了解决以往传统的服务端MVC设计模式的一些诟病和痛点。前后端分离带来的全新的前后端协作方式能够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无
新 的 HTTP 缓存后端已在最新的 Firefox Nightly 版中默认启用,用户将能在几个月后发布的 Firefox 32 正式版中体验到新的改进。新的 HTTP 缓存后端将会自动删除目前留在用
,以及如何利用它在产品开发的各阶段实现高效的开发。 本文title有点大哈,相较于目前国内正流行起来的前端后移的前后端分离方案,本文介绍是一种“低碳”的版本,所以不要纠结于这个Title的正确性哈。 简介 简而言之,